巡守見效!荒野助公部門防堵非法林地濫墾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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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野保護協會於民國111年4月認養國產署所釋放的國有林地,進行環境教育推廣、生態紀錄及定期巡守,不料發現國有林地遭不明人士濫墾,緊急通報國產署及立委邱顯智辦公室,盼公權力盡快介入,防止國有林繼續遭受破壞。經派出所員警加強巡視後已逮到行為人(受雇者)並扣押怪手,並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移送地檢署偵辦。

國產署的政策與用意良善

國有財產署近年來持續鼓勵民間單位認養,以利結合友善環境的團體共同維護國有地的安全與明智的使用,經多年推動與宣導至今,陸續已有許多單位簽訂認養契約進行環境教育或保育活動,並辦理「環保團體邊際土地認養案公開儀式」,結合民間力量共同協助守護從山林到海岸的國土。

荒野的認養與巡守見效

荒野保護協會新竹分會於民國111年4月正式認養國產署新竹山區的國有林地,並由志工著手進行生物資源普查、定期巡守工作與辦理相關環境教育推廣活動。

於巡守一個月後(5月間)發現鄰近的私有林地內有疑似護坡維護的小型工程進行,不料於8月巡守期間再次發現另一片私有林地有「砍伐」的情形發生。而在隔年1月巡守時,再次記錄到該私有林地發生擴大砍伐的情形,範圍甚至擴張到荒野所認養的國有林地。

依據志工多次的巡守觀察,推估應非單純的私有林地雜木整理,因此將此情形回報「國產署中區分署」及告知「立委邱顯智辦公室」,而國產署亦馬上報警處理並進行三度的場勘,隨後更派人早晚至案發現場巡視,並於年後發現「行為人」,於確認身分後扣押挖土機,並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移送地檢署偵辦。

荒野志工於巡守時發現私有山坡地有開發整地情形,場面怵目驚心,有水土保持疑慮。

豐富的淺山生態恐被濫墾破壞

本次事件中所認養的國有林地,荒野志工除了進行定期巡守外也進行生態資源普查,除了植被調查之外,也於山坡地安裝「自動相機」進行林下動物相的調查。彙整認養至今的影像發現,這個離郊區不遠的淺山已有記錄到:食蟹獴、穿山甲、藍腹鷴、白鼻心、山羌….等動物,其中不乏保育類動物,可見台灣淺山地區動物資源之豐富,而一旦遭到濫墾將形成「棲地的直接破壞與棲地的切割」,讓野生動物的生活空間受到不斷的壓縮與干擾,一退再退終將無處可躲,恐形成族群的弱化,降低台灣生物多樣性,若不多加關注濫墾行為,則山林生態的未來令人憂心。

藍腹鷴為台灣特有種也是保育類,經常於林下覓食走動,於本區有多筆紀錄。

荒野志工在定期的巡守工作中,發現砍伐整地行為更加擴大,疑似已侵占國有地範圍,緊急通報主管機關。

沒有執法權,遇「狀況」只能反應與勸導

在全國各地不乏有民間單位甚至個人認養公部門場域或設施的案例,如電線杆、公廁、道路、小公園、公有土地及這幾年開放的國有非公用土地,各民間單位於認養後協助進行清潔、維護、通報等工作,而運作上的經費支出則同樣大多是由認養單位自籌,若本身是資金雄厚的單位尚可負擔,但需要依靠「外部資金協助」的非營利組織(NGO、NPO),一旦「經費」無法持續,將勢必大幅降低有效管理的力道與投入的人力,對於持續協助國產署守護山林,僅能依靠志工的無私奉獻與投入。

 在「執法權」也是一大問題,因認養單位並不具備「執法人員」的身分,因此一旦遭遇開發破壞,志工至多僅能進行柔性的勸導,並於事後即時反應給主管機關或執法單位進行處理,如本次事件是志工在未接觸到行為人的情況下、於巡守時發現後即時反應給主管機關,而執法單位也立即處置得當順利結束本案。

 但若志工或民眾在山區單獨身處現場,又突然遭遇「行為人」的當下,是具備某程度安全疑慮的,或許大多數人會選擇避險脫離,但正義感豐富的志工則會在冒著一定風險的狀況下進行接觸與勸導。

國產署發文通知警察局及荒野進行三度現勘並完成筆錄,派出所所長表示將早晚派人加強巡視。

我們清楚在台灣以發展為導向的大環境下,這樣的「淺山地帶」或許只是目前尚未被規劃開發的土地,但這些已多年未被干擾的野地,早已成為野生動物生活場域,甚至具有收容附近已開發地區生物來避難的某種「庇護」功能。

荒野在此呼籲公部門及大眾應一同守護與重視,不應將無人利用的林地僅視為某塊「未被使用、缺乏價值」的土地,因而私自將國人共享的自然環境與資源,變成私人牟利的工具。而即使是私有地,山坡地開發仍應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備,避免觸犯水土保持法、山坡地保育法、區域計畫法等相關法律。

白鼻心為台灣特有亞種,又被稱為果子狸為夜行性動物,在裝設紅外線相機後,屢屢出現在鏡頭前。

害羞的山羌為台灣特有亞種,以草本植物為食,日夜幾乎都會活動,尤其晨昏較為頻繁。雄性山羌叫聲有如狗吠,在山區很容易聽聲辨識。

食蟹獴為台灣特有種又稱棕簑貓,也是經常出現在淺山地區的動物,喜歡在溪流邊捕食螃蟹,可見本區生態豐富。

 

 

 原文連結:https://www.sow.org.tw/blog/20230206/42954

【事件聯絡】新竹分會|電話:03-5618255 #102

 

備註:在此感謝所有為本事件付出勞力心力的志工伙伴及公僕們!辛苦了!

 

 

事件紀錄簿

2022/8/28

荒野志工執行111年第三季巡守,於山坡地裝設自動相機,監測動物活動情形。

同日荒野志工於國有地內,發現西側山坡地有開發整地情形,經對照判斷在私有地範圍,未侵占到國有地範圍。

2022/12/22

國產署至國有林地進行年度視察,荒野志工會同視察後發現私有林地砍伐整地行為更加擴大,疑似已侵占國有地範圍。

2022/12/23

荒野彙整志工拍攝照片,通知國產署中區分署新竹辦事處,私有林地砍伐持續擴大之情形,並請其確認開發行為是否合法。

2023/1/6

國產署與荒野至現場會勘,未發現行為人,現場定位結果國產署表示無法確認在國有地,就不是由國產署處理,建議荒野依據水土保持法、山坡地保育條例,通報鄉公所。

2023/1/8

荒野志工執行112年第一季巡守,再次紀錄到砍伐地範圍擴大,現場定位後確認已侵入至國有地。

2023/1/9

荒野志工依認養義務,將發現之砍伐整地狀況通報國產署中區分署,並提供國產署定位截圖、環境比對等明確證據。

2023/1/10

國產署針對砍伐地二度現勘,未發現行為人,國產署現場定位,確認已侵佔到國有地範圍,表示將依竊占罪移交警方偵辦,並通知橫山鄉公所。

2023/1/12

荒野收到國產署公文,內文通知新竹縣警察局橫山分局,請其協助依竊佔罪偵辦。

透過荒野志工安排,接受邱顯智立法委員的法律諮詢服務,邱委員承諾會持續追蹤警局、地方政府、國產署的處理進度並通知荒野。

2023/1/16

國產署發文邀請警察局橫山分局、荒野進行第三度現勘,未發現行為人,現勘後荒野志工至派出所協助製作筆錄,橫山派出所所長告知後續將早晚派人至案發現場巡視,若發現行為人將確認身分後移送地檢署。

2023/1/17

國產署電話通知荒野,表示已經取得地政資料,並提供警方。

2023/1/31

派出所告知已經抓到行為人(受雇者)並扣押怪手,將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移送地檢署偵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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